子女/ 继子女团聚移民
Child / Step-Child Family Sponsorship Immigration
子女 / 继子女团聚移民,目的是让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居住在不同国家的家庭成员能够在加拿大团聚,共同生活。
担保人的子女,无论是亲生子女还是领养子女,都可以被担保,以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与父母一起生活。
自2017年10月24日起,加拿大移民局把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从19岁提高到了22岁。要求,父母双方至少一方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被担保的子女必须为22岁以下并且无配偶或同居伴侣。
如果被担保人年龄大于22岁,但是由于身体或者精神原因完全需要依赖父母经济的支持来生活(比如,残疾或心里缺陷)也可以被认为是“非独立”子女,在移民方面被予以未成年子女相同的处理。
担保人资格要求 Sponsor Eligibility
1. 年满18岁或以上是加拿大公民、在加拿大居住的永久居民,打算返回加拿大或根据加拿大《原住民法》登记的原住民;
2. 能够满足受抚养子女以及配偶的基本生活开销;
3. 能够证明担保人和子女的关系;
4. 没有犯罪记录,没有进过监狱,没有被指控犯有严重罪行;
5. 没有破产,没有违反及拖欠之前的担保承诺;
6. 除因残疾原因外,不得领取收入救济。
被担保人资格要求 Applicant Qualification
1. 是担保人的子女;
2. 身体符合加拿大体格检查要求;
3.无犯罪记录或者已经达到豁免期并能够通过安全检查;
4. 22 周岁以下,未婚;或22 周岁以上,22 周岁之前开始进入政府承认的大专院校全日制读书一直到现在,并且经济上依靠父母;或因为身体或者疾病原因没有劳动能力,并且从 22 岁之前起经济上依靠父母。
特别注意
如果担保人在申请移民时没有提供子女的信息,或者提供了信息但是却没有参加移民体检。子女将不能通过家庭担保移民方式移民加拿大。
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曾经离过婚的家庭,例如申请者在申请移民的时候已经离婚,申请者的离婚子女归另一方抚养,这时申请者在申请移民时可能不知道离婚后归另一方抚养的子女的信息也需要包含在内,也需要体检。
也可能发生在移民中介公司为了省事而没有告诉申请者需要提供离婚后归对方抚养子女的信息。这样就给以后的担保移民造成了障碍。因此在移民申请时一定要尽量提供所有家庭成员的信息,即使不登陆加拿大的家庭成员也要进行移民体检。
服务费用
服务费 $5,000 加元。服务费不包含移民局收取的申请费、登陆费、体检费、公证费等第三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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